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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教师发展中心绿化景观改造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教师发展中心绿化景观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JLZB2026-0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8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85,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教师发展中心绿化景观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包最高限价:人民币285,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一)。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售价:3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15号晓南大厦1101室。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7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15号晓南大厦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开启注意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获取磋商文件及登记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43号
联系方式:颜老师0769-23193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15号晓南大厦1101室
联系方式:0769-22205885-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小姐
电话:0769-22205885-80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